白癜风初期好治疗吗 https://m.39.net/pf/bdfyy/zqbdf/市民吴先生的孩子就读于空港新港实验二小,就在孩子放假前,出现了一点意外,导致孩子面部受伤,虽然孩子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可是有关后续的治疗费用和学校迟迟达不成协议。
吴先生告诉记者,学校是寄宿制,中午吃饭就在学校,考试前一天的午饭时间,学校老师突然给自己的妻子打了一个电话。
市民吴先生
老师打电话说是孩子在学校,出现了一点意外,给我媳妇打电话说孩子出现了意外,然后我媳妇就到了学校,他们当时的处理方式只是给孩子把血擦了,用酒精消毒。
吴先生的妻子了解情况后赶紧联系他,一起把孩子接走,去医院进行了包扎。吴先生告诉记者,在这期间,学校也没有任何人陪同。
市民吴先生
纱布拆了以后,就是孩子额头上,眉宇之间,很深的伤口,当时缝合了8针,当时的医生说前期无所谓,主要是后期,后期的花费特别大,后期主要是给孩子做哪些,前期主要是缝合,后期因为是在脸上,所以说要做美容整形。
安顿好孩子以后,吴先生就去找校长说这个事,希望校方能出面解决一下。
我前几天跟校长打过电话,他的意思是说,我把情况跟他说了以后,他说这实在没有办法,我们没有这种先例,平时都是元,这次给你元,这达不到我的心理要求。我说孩子后期花费的费用,哪怕是花0元或者花元,我作为家长我也有责任,我去承担一部分,学校承担一部分,学校70%的责任,我30%的责任,我的心理目标我是这么划分的。
随后,我们根据家长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新港实验二小的负责人聂校长。
新港实验二小聂校长
小孩自己在学校里面摔了一下,鼻子可能磕了,然后他是要求学校承担70%,我们是按照惯例给他块钱的慰问金,没有达成协议。在校期间看怎么受的伤,小孩自己摔的,这个很难说清楚,小孩受伤了,你说如果责任在小孩,这个肯定不对,但是你说是责任在学校,这个也不对,老师、班主任不可能每时每刻都跟着孩子,他跟学校协商过,因为小孩受伤我们也难过,虽然是小孩自己磕的,所以说我们说是出于慰问性质,给孩子块钱买吃的这些,但你说是责任包括他说1万块钱70%,这个学校是不能接受的。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到底学校有没有责任,我们也咨询了律师。
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军峰
吴先生的孩子是在寄宿制学校受伤,那么目前这个孩子是已经超过8岁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8岁以上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伤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伤方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有过错,如果说学校有过错的情况下,就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随后,我们也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无论是上课时间,还是课间休息时间,以及中午吃饭休息期间,只要是经学校允许在校期间,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都应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看来,现在需要学校方和家长坐到一起就这件事情继续协商,达成一致。当然,双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
新闻评论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建议查看校园监控是否可追踪到孩子受伤原因是怎么造成的,是否由于校园设施存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首先得分析事故原因,然后明确责任和赔偿数额。如果走司法程序,证人和证据很关键,希望校方能真实提供孩子受伤原因及相关证人证据,这样才有利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董鹏斌杨仰奎编辑/薛晓云责编/卫娟娟评论员:胡科杰